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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政务督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工作执行力的意见

索引号: ZDDBG180379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2〕242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加强政务督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工作执行力的意见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3-24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近年来,各单位按照省厅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开展督查工作,推动了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了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全系统督查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一些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重决策、轻落实现象,督查工作没有及时跟上决策部署,导致有些重点工作落实不力,影响了工作效果。为了切实抓好“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和省政府政务督查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政务督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执行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深化对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十二五”时期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抓好各项安排部署的督查落实尤为重要。各单位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到政务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重要作用,打破重决策、轻落实的惯性思维,把督查落实和决策部署放在同等地位,研究决策部署时要同时确定督查安排,落实督查责任;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督查督办要及时跟上,督促任务落实;在回顾总结工作时,要一并检讨督查成效,对落实不力、督查不力的追究责任。

二、要进一步明确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省交通运输“十二五”专项规划明确了今后几年的总体任务,督查工作一定要明确思路、抓住重点,始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

一是全力抓好年度总体工作部署的落实。每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报告》和省厅与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是厅党组对全系统全年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之作为全年督查工作的中心任务,年初目标任务一确定,就要迅速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在推进过程中,要对各项任务开展定期全面督查和不定期专项督查,逐项查核落实情况,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全面落实重大会议决策部署。党组会议、厅务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及其他文件,是省厅对各项工作作出的具体决策和安排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严肃对待,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及时反馈落实效果,提出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确保各项决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高效办好领导同志批示事项。要坚持“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对批示事项要跟踪督查到底,查明真实情况,监督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办结后要及时向交办领导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四是及时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查。交通运输行业点多面广,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媒体报道、群众反映多。要对舆论关注的交通热点、难点问题保持高度敏锐性,主动介入,认真核实,整改问题,改进工作,并将督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通过相关渠道答复,给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各项机制

(一)落实督查责任制。全系统要建立层层抓落实的督查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建立督查台账,对每一项督查事项明确目标、时限,确定承办单位、承办人和督查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安排、有督促、有结果、有反馈。

(二)规范督查程序。凡省厅督查事项,由督查机构归类分解,根据工作内容及时将督查事项交办给有关单位和部门,并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等。各单位由督查部门统一承办,牵头协调内部其他部门办理,要认真核实办理结果,必要时派人实地查核,对督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办理完毕后,督查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厅。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督查机构设置和实际情况,确定内部工作程序,要确保督查工作规范开展,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承办的省厅督查事项,已明确办结时限的督查件,要按时限报告办理结果;办理时限较长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报告办理进展;未明确办结时限的,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必须提前报告原因,或者按时限报告进展动态。

(四)建立督查结果反馈通报制。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省厅决策部署和督查事项等情况,不定期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务督查通报》形式在全系统一定范围内通报,对重大工作进展情况以《政务督查专报》呈报厅领导审阅。

(五)实行督查责任追究制。省厅将督查事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未按时限按要求办结、办理结果不实等情况,按照目标责任考核标准扣减相应分值。对造成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的责任。

四、要不断加强督查工作的各项措施

(一)建立大督查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建立主要领导重视授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查部门牵头,业务部门联动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形成层层有责任,人人抓落实的工作氛围。对一些全局性、关键性工作,主要领导还应当亲自安排部署、带头督促落实,推动大督查工作格局的巩固完善。

(二)集中精力抓重点。要做好统筹规划,针对全年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的轻、重、缓、急,有针对性的制定督查计划,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督查重点,确保集中精力突出抓好当前重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最佳效能。

(三)灵活运用督查方式。根据督查任务的需要,可以采取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掌握真实情况,取得督查实效。

(四)注重调查研究。要把督查工作与调查研究有机结合,在抓督查的过程中注重总结发现规律性、普遍性问题,注重总结抓落实中出现的好办法,形成高质量的建议意见,为完善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为领导同志当好参谋助手。各市区、厅直各单位督查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形成一篇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的调研报告或经验材料上报省厅。

五、要切实做好督查工作的各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既是决策部署的执行主体,也是督查落实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真正重视和大力支持督查工作,向督查部门授权,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具体的工作指导,推动单位行政执行力的有效提升,带动形成上下一致抓落实、求实效的优良作风和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大力加强督查队伍建设,抽调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全面的业务骨干充实督查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教育,不断提高督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各单位要明确督查工作责任领导、督查工作承担部门和具体专(兼)职督查人员,将联系名单与3月底前上报省厅(督查室),确保全系统督查工作渠道畅通。

(三)做好督查工作保障。要保证督查工作必要的经费支出,配备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为督查工作的提供良好的保障条件。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的精神,切实抓好“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促进交通运输工作执行力的进一步提升,为我省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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